世上的光明,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人们象蝙蝠一样早已习惯在黑暗里喘息,千百年来没有人愿意打破这种秩序,可是瘦弱如斯的鲁迅却偏偏扛起那黑暗的闸门,极少的人奔向光明的后,鲁迅被压跨了:结果在光明里的人因为寂寞而死去,在黑暗里的人失去了平静。鲁迅的可恨,在于他的不自量力。

鲁迅学了几年医,就煞有介事的写篇“药”结果搞得我那些死去的战友常常跑来问我:他们的血是不是可以做药引。我实话实说:现在的人都信科学,又有的是钱,谁要你们的人血馒头?他们就哀哀戚戚的说死的毫无价值。我只好欺骗说:你们的血可以治百病。他们开心了,后又开始担心:人那么贪心,血用没了,会不会把他们的尸体和骨粉挖出来用啊,这样他们就将永远不能转世了。我惟有哑然失色。在心里诅咒着。鲁迅的可恨,在于他的自以为是。

这个世界原来是那么可爱,鲁迅却像个狂人一样吼着这也是吃人那也是吃人,搞得稍有识见的人惶惶不可终日,提心吊胆怕被吃。其实都这样吃来吃去几千年了,早该习惯的,还有什么好怕的呢?鲁迅的可恨,在于他的狂妄自大。

人家照相,不是在公园就是在古迹,他却偏偏喜欢在那鬼气森森坟地里。他是个穷教书的,在教室里喊不够,还喜欢在那黑暗的长夜呐喊。吵得人无法安息。鲁迅的可恨,在他的特立独行。

鲁迅和孔乙己一样是穿长衫的人,是同志。他却没得丝毫同情心,把个老孔搞残了不说,还让人人嘲笑。人家阿q身无长物,苦不堪言,鲁迅却把人家唯一的法宝“精神胜利法”拿出来示众,你叫阿q以后怎么有活路?怪不得阿q临死一个圆圈都画不完美,原来都是鲁迅在捣鬼!鲁迅的可恨,在于他的刻薄寡情。

现在,那可恨的鲁迅永远的死去了。我们大家应该可以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