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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刘志与于波刚才动手时闹出的动静不小,虽然是之前喝了不少的酒,但是,盗墓者那股子天生的敏锐劲儿却并没有丧失,李小萌和闫远觉得势头不对,以为是于波等人被当地居心不良的村民给半夜里包了包子。半夜里包包子,这是绿林里的黑话,意思就是指住在黑店里的人半夜里被人下手杀死,夺取财物,然后将其分尸,骨肉就随便的丢弃在没人的地方,而肉哪,则剁成肉馅包成包子,白天卖给那些行走过往住店吃饭的人,这种包子一般都没成为是黑肉包。这种勾当最早那可要追述到唐朝以前,历史上最有名的黑店老板娘那莫过于水浒当中的母夜叉孙二娘了。

闫远和李小萌以为于波是遭了黑手,所以一溜烟的便赶到了事发地,眼见于波此时正好好的站在原地,这一颗悬着的心才落了地。

而此时正听刘志言辞犀利的质问道:“你最好快点说,我儿子哪去了?”

“虽然你是我的前辈,不过,您儿子不见了,这跑来质问我,这事儿有点不太靠谱吧?”闫远和李小萌并没有听见三人此前的谈话,所以此时听见于波管一个当地的渔民叫前辈,不禁好生好奇,下意识的就多看了这个渔民几眼。

只见刘志,个人不高大约一米七二左右,很瘦小,可是看得出经常干活,所以,皮下脂肪特别的少,一身腱子肉让他看上去并不算太弱,反倒是多了几分精炼。刘志的长相并不算突出,方鼻小嘴丹凤眼小寸头,样子极为的普通,如果把他放入人群之中,就算是眼里过人的李小萌也未必能一下子认出他来。可是就是这样一个看上去普普通通的人,此时却散发着一股股让人难以抗拒的气场。那股子不怒自威的劲儿,让周围的空气都变的十分紧张。

“他本来在家里呆的好好的,你们来了之后,他就莫名其妙的消失了。难道不是你们所为吗?”刘志说道:“我知道你们是奔着天涯海阁而来。我想您们已经事先打探好了我深藏此处,想着我可以帮你们倒了这个大斗。我可以告诉你们,你们就别想了,所以最好还是告诉我,我儿子在什么地方,要不别怪我不念同门之情!”

这一会儿是同门,一会儿又是倒斗的,听的闫远是云山雾罩的半天摸不着头绪,眼见刘志是剑拔弩张,他终于忍不住插口道:“我说老头,你的意思是,于波拐了你家孩子,意图让你帮忙是吗?”

刘志没有回答闫远的话,只是狠狠的瞪了他一眼。

闫远那向来不是肯吃亏的人,被刘志这么一瞪,当时就觉得自己吃了亏,上去就要找刘志理论,其实,对于闫远来说,他的理论方式从来不用嘴,而是用拳头。照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们都是文明人,能动手解决的事情,我们从来不动嘴。”

而就在闫远怒不可遏的要冲过去的时候,突然间,一个渔民从村子的另外一边跑了过来,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王宇。只见此时的王宇是神情慌张,好像是发生了什么天大的事儿。他好像没有料到于小林的父亲会出现在这里一样,看到他之后整个人都不由得楞了一下。

“怎么了?”于波看王宇如此慌张,便急忙问道。

“我……我刚看见……于小林了……”王宇也不知道是跑的喘了,还是被刘志的气场给吓的,这会儿说起话来竟然变的磕磕巴巴的。

“什么?你看见小林了?”听到王宇的话,刘志一下子来了精神便立马问道。

“嗯!”王宇一个劲儿的点头,表示自己确定一定以及肯定的看见了于小林。

“他在哪儿?赶紧带我们找他去?”于波眼见王宇只是点头而不往下说,便追问道。

“我不能带你们去。”王宇摇着头说道。

“为什么?”于波惊讶道。

“因为我不敢。”王宇怯生生的说道。他给人的那种感觉就好像是于小林去了一个极为恐怖的地方一样。

“你不敢!为什么不敢?”于波更加急切的追问道。

“因为他是朝着迷雾岛的方向而去的。”王宇说着指了指漆黑的海面。

“什么?迷雾岛?”听到了王宇的话之后,所有人都不由得脱口而出。

“他怎么会去哪儿?”于波说话之际,刘志已经一个箭步冲了出去,想要寻一条船出海将于小林截回来。不过,他冲的快,于波去的更快,只见于波一闪身便挡住了他的去路。

“你干什么?你给我让开!”刘志怒道。

“你最好还是冷静一下。现在是深夜,海面上几乎无光,就算你有一双夜眼,在这样一个光线下想要成功的靠近迷雾岛那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最好还是等到明天天明的时候,我们和你一起行动,你也知道我们这次来就是为了摸金倒斗的,装备自然是少不了,所以你明白跟我们一起走,那救出小林的把握会更大一点。”于波看着刘志说道。

于波的话虽然不多,但是句句那时都说在了点子上,刘志原本也是急过了头,如今被于波这么几句话说下来,也冷静了许多,当下便不再急着要出海。而于波哪,则借着这样的一个机会开始打听了起了关于刘志和于小林的关系,以及这座迷雾岛的相关事情来。

原来,于小林并非是刘志亲生。想当年刘志与师兄刘军校意见不合,刘军校认为卸岭力士不应该结党聚众搬山掘墓,虽是绿林人士,但盗墓摸金之事不应该让手下人参与。不过,刘志却是大不认同,他觉得一身本领自是做了卸岭盗魁那就应该带着兄弟们一起升官发财,岂能一人探灵摸金。为此,师兄弟二人是大吵了几次,之后,便割席分坐,发誓永不再见。

与师兄分道扬镳之后,刘志先是独自摸了几处明朝的王墓,倒出了不少的明器,用这些明器作为本钱,他就在常胜山是立了香头,设了堂口,建了岭子帮。期初领子帮也只有百十来号人,二十几条土枪,除了干一些劫富济贫的事儿之外,就只能找一些小一点的墓来挖,发一些小财,很多时候也只能维持个生计,保个温饱。

不过,正所谓是富贵由天定,在四处打游击的维持了几年之后,也是赶着刘志发家致富、扬名立万,竟让刘志撞见了一处唐朝时期的大墓。卸岭力士虽然会“望闻问切”四大绝技,但是,他们并不会摸金校尉的分金寻龙诀,也不懂搬山道人的搬山分甲术,所以,在面对古墓的时候,他们一般会施展切自决里的观山听脉之术来确定墓道与地宫的位置。那一次,原本刘志是带两名亲信去采购枪支,那个年代虽说比军阀混战时期好上很多,但是国共的内战还是让很多人可以钻上空子,在黑市的市场上,明器古玩,那可是和枪支弹药、美元金条一样最畅销的玩意儿,所以,刘志很容易的便在黑市上换来了几把德国造的左轮手枪。这种枪虽然没有当时美军装备的9毫米M9A1要来的趁手,但是,这种6发左轮手枪那也是相当的不错了。

作为常胜山的卸岭盗魁,刘志那一直都是黑市上的常客,很多销路都已经打开,无论是出手还是进货,那大多数时候已经不用他亲自来处理了。那一次,刘志是到城里和一帮美国人谈生意,随便去换了几柄左轮手枪。

回来的路上原本一切无常,可谁知天色突然变暗,乌云大作,黑压压的一片以难以想象的速度就聚集了起来,云层中不时的出现电光,雷声随后也跟着隐隐出现,好像有一场大暴雨要随之而来一样。

由于自己的宅子与城里较远,此时他们只走了将近一半的路程。无奈之下,刘志只好带着两名亲信就躲进了附近的一座荒山之中。说也赶巧,在这个荒山之后竟然有一个处洞穴,刚好可以容纳他们三个人。洞虽然不大,但是恰好可以用来避雨,这不免让众人大为欣喜,当下想都没想就钻了进去。

洞的空间并不算大,不过进去之后刘志却立刻意识到这个洞并不一般,他并非是天然形成的。而是有人刻意而为之。只见洞口的外面虽然是杂草丛生,但是里面却被打磨的十分光滑,样子看上去好像是通向什么地方的密道一样。而就在这个时候,此前一直跟随刘志的一名亲信突然脚下一滑,接着整个人便朝洞穴深处跌了进去。刘志本想伸手去抓,可是,那个人滑到的十分突然,刘志反应虽快可还是只抓住了他的衣袖,只听刺啦一声,那个人的袖子被刘志撤下了一截,可是他的整个人仍是毫不停留的就摔了下去。随着一阵极为凄惨的叫声之后,便再无动静,也不知道他是昏了过去,还是径直的就摔死了。

能坐上卸岭盗众的头把金交椅,那刘志也不是吃干饭的。多年来倒斗摸金的经验告诉他,这个地方一定十分的不寻常。想到这儿,刘志便当下的沿着刚才那人滑落的地方就下到了石洞的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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